龙氏先祖事略
一、修斋公伉俪事略
先曾祖父修斋公,名明初,字修斋,世居湖南澧县北乡邱家厂。生于公元一八三四年,逝于公元一九二0年,享寿八十有六。
公幼即好学、慎思、明辨。稍长,以耕读为本,应乡里之请,设馆授徒,历六十余年,始因年迈而退,凡县中缙绅士子,多出于公之门下。自奉极俭,一袭长衫,常著三四十年;一枚鸡蛋,必食两餐;一粒豆豉,必咀两口。勤俭家风,子孙均奉之谨行,迄今无违。余家六代书香,生计无虑,品德无亏者。皆公遗德之所赐也。
公尤乐善好施,凡有借贷,必如愿而归。遇歉岁,则出粮赈济,共度荒年,故乡里安宁,无窃盗之患。
我澧虽为鱼米之乡,然亦间有旱涝之灾。凡遇旱年,必人力输水,以保田禾。斯时尚无机械,多用木制水车汲水,雇工操作,设塘中水少,常夺水而起争执。雇工多仗公势,逞强占先,公屡事先告诫谦让之道。并谓吾家尚有存粮,虽歉收而不致冻馁,他人则苦矣,宜让之。某日,雇工与他人争,发生斗殴,公闻讯趋前劝阻,因人多而被推挤落水,雇工大呼:“汝等竟将老公公(时年已七十有余)推落水中,可恶之极,必有以惩之。”公即喝止,并谓系不慎落水,与彼等何干?纷争遂息。事后传开,迄数十年,仍为乡人所乐道。由此可知公温文谦让之美德也。
余幼失恃,公携之课读,三岁时(公年已八十有五),避水患迁居县城,入弘毅小学(因校长系公及门弟子之子,故准寄读,并随堂照护),遇美术课时,屡绘圆圈图形不果,公即持圆砚于纸上嘱绘之,图成大乐,虽时逾八十年,仍记忆犹新也。
公寿至八十有六,无疾而终。乡里致祭者,络绎于途,终日不绝,可见公生前为乡里敬重之一斑。
先曾祖母刘老太夫人,勤俭贤淑,主持家务,井然有序,教养子女,著有义方,深获乡里称颂。家中经济基础之奠立,奉献至大。享年八十而终。
二、见放公伉俪事略
先父见放公,名继尧,字见放,亦称鉴舫,又号尚勋。生于公元一八八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逝于公元一九五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享寿七十。
公秉性正直,乐于助人。尤勤学苦读,每于炎夏,常以桶盛水置足其中以防蚊,故在校均名列前茅。负笈省垣时,适先母病逝,遂辍学,以先祖年迈,奉命主理家务,继馆授徒。且服务乡里,排难解纷,评断曲直,任劳任怨,公正无私,数十年如一日,深获父老之推崇。
忆公生前主持垸务时(我澧滨洞庭湖,临长江,时有水患,平地均筑堤防水),多不眠不休,通宵达旦,兼旬不归者更属常事。并谓此关系大众生命财产,稍有失误,罪莫大焉。昔日夏禹治水,三过其门不入,非虚传也。
先母周老太夫人,系出名门,大家闺秀也。幼读经诗,尤善书画。年十二岁时,即能炊事待客,常十数人而无难也。于归后,孝长育幼,勤劳俭朴,闻名乡里。惜乎早逝,享年仅三十,影响先父及吾家者大矣。先曾祖修斋公念先母之至孝,特将预制寿材予之安葬(湘西一带习俗,凡小康之家,即于生前预置寿材以防老)。乡人无不传为佳话,更追思先母之贤孝。
余为纪念先祖遗泽,嘉惠故乡子弟,谨偕内子王爱珠女士率子女于湖南澧县第一中学设立龙氏奖学金,奖助我澧清寒优秀子弟,鼓励敦品励学,期能服务桑梓,奉献社会。
龙任重 恭撰
一九九八年四月五日于旧金山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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