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教育局关于上报2016年下学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及发展测评对象的通知
县直各中学,各镇(街道)学校、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项目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项目办工作安排,新一轮培训即将开始。按照培训计划要求,2016年底需完成培训任务的70%,并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为确实抓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执行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办公室下达的培训任务。各单位要在本单位三年培训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年度培训指标安排教师准时参加各期培训。2016年10月28日以前,必须上报下学期所有参培学员名单,上报表格见附件1。指标分配为:各中小学校在编人数的70%减去已培人数(已培名单见附件2、附件3)。
上报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联系人:郭哲 15873685275,县提升工程QQ群:305716783)。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的通知》[湘教通〔2016〕175号]及省工程办《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工程办〔2016〕1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湘教工程办〔2016〕16号]的精神(详细文件见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www.hnteacher.net/ 提升工程栏内公告,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对中小学校教师进行认真摸底,按照要求严格组织教师进行发展测评申报,上报表格见附件4;2016年10月启动首批发展测评,具体申报时间见[湘教工程办〔2016〕16号]文件。县工程办发展测评联系人:任云喜13786631978,县提升工程QQ群:305716783)。
3.认真组织本单位未达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初、高级水平要求的教师进行相关知识的补训;组织参培学员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校本研修;督促参培学员按时完成网络研修,并按时上传相关电子资料;收集、整理参培学员的学习资料并存档。
3.完善信息技术硬、软件设施建设。要按县工程办下达的设备设施要求配备可供项目培训多功能教室,提供学员上网学习的专用电脑(含打印机、扫描仪等),电脑中所移植的软件要适合各学科备课和教学需要(软件要求及安装可与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任云喜主任联系)。
4.落实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专项经费。支持本单位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硬件投入,为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
1. 《澧县2016年下学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
2. 《常德市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生成统计表(截至2016.5.15)》
3.《澧县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6)”学员名单》
4.《澧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申报信息汇总表》
澧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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