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第一中学健身房管理制度
为保障健身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健身房环境和正常秩序,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1、要遵守纪律,文明健身,禁止在健身房内喧哗、吵闹。
2、进入健身房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健身时着运动装,穿运动鞋。
3、健身房内禁止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吃口香糖等食物。
4、正确使用和爱护健身设施,用后整理归回原处,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玩弄器材。重型器械必须在教练指导或在他人保护下进行。
5、在使用器械时严禁乱扭乱扳。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而造成器材损坏者要予以赔偿。发现器材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操作。
6、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健身人员锻炼时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7、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或任意挪动。
8、违反本制度者,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9、本健身房原则上只提供内部教工使用。
10、活动完毕,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开放时间:每天6: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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