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教学及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资调整实施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的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部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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