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一中“贴心育人奖”奖励办法》
爱是一所学校的基石。我校倡导并践行“让学校对教工的爱成为校园爱心的传导之源”,要求教工“用人格提升人格,用智慧启迪智慧,用爱心培养爱心”,为激励全校教工踏实工作,贴心育人,特设立“贴心育人”奖。
一、资金来源
1、时任校长毛善新将所获常德市首届“翦伯赞教育突出贡献奖”10万元奖金作为启动资金;
2、其他个人或集体的自愿捐赠作为补充资金;
3、上述资金的存款利息作为奖励资金。
二、评奖工作
1、入选资格: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受学生喜爱的一线老师;踏实工作,管理育人,受师生好评的教辅老师;在各种服务岗位兢兢业业,服务育人,受各界好评的劳动用工人员。
2、评选方式:每年12月份评选,评选名额8名:其中一线老师4名,教辅老师2名,劳动用工人员2名。教学、教辅老师由年级组和科室推选,劳动用工人员由相关科室推选,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3、奖金额度:每人每次奖励人民币二千元。
4、颁奖时间:元旦以后第一次升国旗仪式上颁奖。
三、备注
1、本奖励的固定资金由“启动资金”、“补充资金”两部分组成,奖励经费在其利息中产生,利息多余部分注入“补充资金”。
2、随着奖励基金的本金和利息的变化,经学校党委研究可对受奖人数及奖励金额作出调整。
3、本奖励办法纳入《澧县一中奖励基金》统一管理,受法律保护。奖励对象仅用于澧县一中的在职教职员工及临时务工人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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