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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助学

《常德市慈善总会“天鹰阳光班”资助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真人 发布时间:2016-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帮助我市辖区内部分“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遵照湖南天鹰建设集团公司意愿,常德市慈善总会在澧县一中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冠名“天鹰阳光班”,资助贫困学生。

助学活动计划招生150人(2013年、2014年、2015年各招生50人),从高一开始设置“天鹰阳光班”至高三毕业。每人每学期资助1000元,每人三年共计6000元。湖南天鹰建设集团公司第一年资助“阳光班”10万元,第二年资助20万元,第三年资助30万元,第四年资助20万元,第五年资助10万元,助学活动期限五年,至最后一批学生毕业。具体安排如下:

1、“天鹰阳光班”实行分散办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建立“天鹰阳光班”受助生档案。

2、受助学生可同等享受学校其他各类助学奖学金。

3、澧县一中“天鹰阳光班”辅导员:吴大清。

4、学生应当树立健康积极的心态。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专题活动,如主题班会、心理辅导、社会活动、集中讲评等,鼓励表现优异、心理素质好的学生现身说法,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活动记录归入“天鹰阳光班”档案。

5、建立所有受助学生档案,并在每年9月15日前向常德市慈善总会、湖南天鹰建设集团公司报送备案;每学期组织学生以书面形式向常德市慈善总会、湖南天鹰建设集团公司报告学习、生活情况。

6、受助生不符合资助条件的,经核实,应取消或变更其资助资格。家庭条件好转的“阳光班”学生应发扬风格,主动申请变更资助。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允许有10%左右的学生变更,使受助生真正符合“特困+特优”的条件。

7、受助学生的高考升学率不低于当年学校的平均升学率。

8、天鹰阳光班成立从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摘编自常德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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