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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建设

谈谈体罚

来源:《以人育人》 作者:汤世军 发布时间:2016-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从教二十多来年,当过十几年的班主任,尝试过各种各样的教育方法,当然也有对学生实施体罚的时候,并且有因为体罚而收到的一丝喜悦。曾以为体罚是教师的必备法宝,并替它的“合理性”寻找了一些借口:(1)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寿镜吾先生和都德《最后一课》中的韩麦尔先生,他们的手中的有一根戒尺,但他们的学生却爱他,想他,感激他。(2)教育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尚能体罚,我们何不效仿?一个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对其恶行就不能动其一指,直到“水到渠成”时由政府对其“镇压”,让其“多行不义必自毙”?(3)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条河流,也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学生,教育者就应该因材施教,说教不是万能的,“棒喝”有时也能震撼人心。(4)有时,骂是一种风景,打也是一种爱护,只要出于爱,它远比虚假的微笑有成效。

然而,当我从自己和身边的一些骇人听闻的事件中清醒过来时,我才开始为自己的体罚行为而心惊肉跳。

体罚,是教育之大忌。尽管各级行政和教育主管部门都三令五申禁止体罚,国家也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中明文规定,但体罚之风屡禁不止,甚至在有些地方,有的教师身上却愈演愈烈。

《现代汉语词典》对体罚的解释为: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的教育方法。体罚源于封建社会,体罚之风由来已久是可以断定的。经过若干年的演变发展,到今天,体罚的内涵已经越来越丰富。一是体罚的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动辄拳脚相加,辅之以棍棒”这是“粗鲁型”体罚:“烈日下长跑,寒风中静立”这是“乖戾性”体罚:“罚你重做一百遍,罚你劳动一星期”这是“变相型”体罚,等等等等,形式之怪,名目之多,令人瞠目结舌。即便是古人勤学典范“头悬梁”、“锥刺股”,即便是武侠小说中的“飞蛾扑壁”,“面壁思过”,也成了体罚的手段。另一个就是体罚的对象扩大,由原来的儿童,扩展到了少年,到青年学生,由小学到初中甚至到高中。

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体罚,以其直接和间接的危害为人鄙视和唾弃。那么,体罚究竟有哪些危害?

{C}1、 {C}有损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最原始也最粗野的体罚离不开“打”,被打的学生难免受到皮肉之苦,这是无疑的。尽管老师当初并无心把学生打得怎样,甚至只是吓唬而已,但手脚无情,棍棒无眼。稍不留神,就会出事,小则面红耳赤,中则鼻青眼肿,大则头破流血,甚至使被打者成为残废。辽宁省黑山县西关小学教师董斌上体育课时,由于不经意的一脚,竟给一名学生造成“绝育”的伤残!还有,由于体罚,至使学生出现眼瞎、耳聋、轻微脑震荡的事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至于学生心灵的伤害,更是不言而喻。因为体罚,学生身上常爆发出恐惧、自卑和懦弱。长期发展下去,就成了精神抑郁症。

{C}2、 {C}有损于教师的光辉形象

教师之所以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因为他们具有崇高的师德。教师之所以受到社会的尊重,正是因为他们的那种精心、细心、诚心和耐心。在人们眼里,教师是慈母,是表率,是真善美的化身,是无暇的白玉。一切丑恶的、虚假的、伪善的东西一旦玷污教师,便为人们不解和震惊。在一所重点高中,一名县级优秀教师因发现高三一学生午睡时踢球,便罚他原地站立1小时,炎炎烈日,导致该生当场昏迷休克,该生家长事后说:“没想到老师也会做出这种残忍的事。”也因为这,该校的重点中学的匾牌被摘走,该老师的“优秀教师”称号被取消。

{C}3、 {C}妨碍学生正确世界观的形成

长期依来,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学校,那种靠“打”,靠“罚”等粗暴方式来管理学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教师在打罚之后,竟然公开在学生中大谈什么“不打不成材”、“棍棒出好人”。我们可以想象,在这批学生中,将来一定会有走上讲台当老师的。他们的脑海中,是否会对他们“老师”的“至理名言”根深蒂固呢?打骂惩罚是否也会成为他们今后执教的重要手段?

此外,在很多学校,特别是城市中学,一些不愿出手动拳的老师(一般以年纪稍大的为主)想出“奇招”——罚劳动。某生作业没完成,罚扫教室一周;某学生迟到一次,罚扫清洁区三天,或整理寝室内务一周等等。勤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劳动本是光荣的事,可当劳动被看成教师惩罚学生的一种方式后,学生对劳动产生了误解,而劳动的含义也发生了质变,一种视劳动为下贱,视劳动为苦差的思想便在学生中形成。因而在劳动中学生不卖力、不主动,甚至经常逃避劳动的现象已在学生中十分普遍了。凡此种种,将对学生正确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消极影响,甚至将他们引入大误区。

{C}4、 {C}妨碍师生和谐的人际关系

事实上,老师与学生本来是一对矛盾组合的统一体,只有当师生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融洽越来越和谐时,师生之间才能达到完美的同意。但是,由于教师体罚,师生之间的感情导致裂痕,苦心营建的和谐的人际关系也一下子紧张起来。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课题组组长王加绵认为,目前的独生子女大多在顺境中长大所受磨砺教育少,心理素质比较脆弱,一旦受体罚,极易在心理上留下阴影,只会对他们的一生产生消极的影响。比方有的学生由于受到刺激,产生逆反心理,个性发生变化,言行变的偏激,有的甚至对老师产生报复心理,“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还有的因此而意志消沉,产生厌学情绪,一气之下,离校出走,弄得家长怨声载道,老师精疲力竭。

平心而论,有体罚行为的老师并不是因为他们品质败坏,相反,在这部分人中间,多数人平时表现好,工作积极上进心强,对自己对别人要求也严格。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有下列一些原因:一是由于他们年轻气盛,缺乏教育方法,恨铁不成钢而导致行为过激;二是由于受传统封建教育思想的影响;还有的教师已经在平时的工作中养成了不良习惯。

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打人行为”。但老师体罚学生,从总体来看,是不可取得,甚至是错误的,这违背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何根治体罚这一顽症,笔者认为,除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外,关键在于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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