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一中基层党支部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提示
各年级科室党组织: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各支部开展好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10月28日前完成。
三、参加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以及未返乡的 流动党员采取上门送学、快递寄学、微信以及手机APP等载体学习的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 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活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对不宜集中学习的要采取其他方式组织党员自主学习。
1.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学习文明办【2022】12号《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
此外,各支部可组织党员进入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基层专区“基层干部优秀课程展播专栏”,免登录选学基层干部培训网络课程。进入方式:点击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www.hngbjy.com )首页浮动图片。
2.各支部要组织2-3 名党员以学习贯彻二十大报告精神为主题,结合自身经历和工作实际讲“ 微党课”。
3.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观看1部党员教育片。可通过登录红星网远教站点,集中选看《一切为了人民》《纪录小康》《<领航>第1集 掌舵远航》等教育教学视频,也可以根据自身单位实际在红星视频中自主选择观看内容。要动员引导党员运用“学习强国”手机APP、“红星云”开展自学;也可以在红星视频中自主选择观看内容,集中观看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到60分钟之间。
(二) 集中交纳党费
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这一契机组织新老党员集中交纳党费,填写好党员党费证。提醒外出流动党员通过“我的常德”APP缴纳党费。
近期发现有部分党员未按时交纳党费。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性修养的体现。各单位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提示提醒,确保所有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对出现党员未按时交纳党费情况的,将在述职评议考核中加倍扣分。
(三)为民服务活动
根据《关于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澧组通〔2022〕9 号),统筹开展系列活动;结合开展“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党员积极联系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继续发动党员运用“我的常德”APP政务模块功能,帮助群众线上办理政务服务等事项,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注意突出“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统筹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志愿服务活动要突出实效,避免形式化,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个人特点设岗定责,分散式开展志愿服务。
2.统筹线上线下。要及时做好线上线下的资料归集整理工作,线下做到活动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上有体现;线上做到将“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视频、图片资料第一时间上传至智意党建系统;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利用“我的常德”APP在线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3.完善服务台账。党员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情况要建好服务台账,并报党委备案。
4.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智慧党建”网站平合及“红星云”微信后台,同时充分运用“以澧为荣”、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主题党日”活动的浓厚氛围。发布信息前严格执行三审制度。
附件:学习文明办【2022】12号《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
中共澧县第一中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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