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一中关于各基层党支部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提示
各年级科室支部: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好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精神,凝党心
二、时间安排
各支部在12月25日前完成。
三、参加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以及未返乡的流动党员采取上门送学、快递寄学、微信以及手机APP等载体学习的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理论学习
1.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五章);此外,认真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附件)。
2.动员引导党员运用“学习强国”手机APP、“红星云”开展自学。
(二)集中交纳党费
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这一契机,组织党员集中交纳党费,填写好党员党费证。
(三)为民服务活动
以“学精神,凝党心”为主题,做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围绕迎“国卫复审”这一中心,积极参与城市提质、平安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尽责尽力。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志愿服务活动要突出实效,避免形式化。
2.统筹线上线下。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线上线下的资料归集整理工作,线下做到活动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上有体现;线上做到将“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视频、图片资料第一时间上传至智慧党建系统。
3.完善服务台账。各支部建好服务台账,并报党委备案。
4.加强宣传报道。各支部要积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智慧党建”网站平台及“红星云”微信后台,同时充分运用“以澧为荣”、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主题党日”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
中共澧县一中党委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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