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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一中基层党支部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提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年级科室支部: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好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如下:

活动主题锤炼担当作为硬本领,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

二、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参加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以及未返乡的流动党员采取上门送学、快递寄学、微信以及其他多种APP载体学习的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

1.各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附件1)、《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附件2);

2.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我们一起走过——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采取线下(视频已下载共享至组工之家QQ群)、线上(会议室网络畅通)观看的方式进行。

(二)专题讨论

以“锤炼担当作为硬本领,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对《我们一起走过——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进行交流讨论,引导全体党员对标先进、敢于担当、奋发有为、扎实工作。

(三)为民服务活动

各支部组织党员到所联点村(社区)广泛开展脱贫攻坚走访慰问。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结合本支部实际,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确定具体方案。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2.规范活动资料。各党支部要按照痕迹化管理要求做好活动资料归集整理工作,做到有方案、有资料、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等,其中活动记录需按要求记录在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上。

3.完善服务台账。各支部党员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情况要分别建好服务台账,并报学校党委备案。

4.加强宣传报道。各支部要积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智慧党建”网站平台及“红星云”微信后台,营造“主题党日”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12/201812281006161271.docx

2.《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中共澧县一中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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