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一中各支部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
各年级科室党组织: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好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含 “两新”组织党支部)在5月31日前完成。
二、参加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视情况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
1.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十一、十二部分(附件1);
2.原文学习《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常发〔2018〕1号)(附件2),《澧县党政机关党员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3.学习《县委落实市委一号文件及配套文件精神50条意见》(附件4)。
(二)为民服务活动
结合当前工作及党员志愿者服务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到所联点村(社区)开展扶贫走访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2.规范活动资料。各支部要按照痕迹化管理要求做好活动资料归集整理工作,做到有方案、有资料、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等,其中活动记录需按要求记录在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上。
3.完善服务台账。党员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情况要建好服务台账,并报党委备案。
4.加强宣传报道。各支部要积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智慧党建”网站平台及“红星云”微信后台。
附件:1.《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十一、十二部分;
2.《中共常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
设的若干意见》(常发〔2018〕1号);
3.《澧县党政机关党员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4.《县委落实市委一号文件及配套文件精神50条意见》。
中共澧县一中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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