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一中各基层党支部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提示
各年级、科室党支部: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好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含 “两新”组织党支部)在4月28日前完成。
二、参加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视情况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
1.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七、八、九部分(见附件);
2.学习掌握县委组织部制发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要点》。
(二)开展专题讨论
结合我县当前开展的“人情风”综合治理,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围绕“乡风文明我带头”开展专题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专题讨论。
(三)为民服务活动
结合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到所联点村(社区)入户进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人情风”综合治理等精神宣传。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党委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2.规范活动资料。各支部要按照痕迹化管理要求做好活动资料归集整理工作,做到有方案、有资料、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等,其中活动记录需按要求记录在 “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上。
3.完善服务台账。各部门党员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情况要建好服务台账。
4.加强宣传报道。各支部要积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在“智慧党建”网站平台及“红星云”微信后台,同时充分运用澧县先锋网、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主题党日”活动的浓厚氛围。
附件: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七、八、九部分
中共澧县一中党委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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