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镇(街道)机关、县直机关党支部4月“主题党日”活动的提示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副科级及以上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镇、街道机关(含站所),县直机关党支部在4月28日(星期五)前要高标准开展好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
1.《中共澧县县委转发<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切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若干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澧通字〔2017〕3号);
2.学习《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3.根据《关于印发<法治澧州·德行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澧文明委〔2017〕1号)要求组织学习《家规家训》;
4.学习“全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澧扶领发〔2017〕2号)以及七类扶贫政策;
5.学习或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⑦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⑧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⑪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⑫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学习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每个支部至少安排1名党员围绕《党章》、《准则》谈体会,对照标准查找差距。
(二)缴纳党费
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缴纳党费,每名党员要主动按月足额上缴党费;各单位一季度的党费要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管理专户(澧县工商银行,账户名: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党费管理专户,账号:1908 0720 0902 4901 294)。
(三)组织生活
召开4月份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主题党日”活动;研究2017年党员纳新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研究党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15人以上的支部都要划分党小组,以党小组为单位结合学习内容开展讨论;组织召开4月份支部党员大会。
(四)服务活动
镇(街道)、县直单位的基层党支部要围绕脱贫攻坚、完美社区、美丽乡村、重点项目、城市提质、防汛、文明单位创建等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居)、完美社区、重点项目联系点开展入户走访、卫生整治、交通疏导、义务清扫等系列服务基层活动;相关县直单位要开展好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并与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搞好对接。
三、相关要求
1.严肃督促检查。5月初,县委组织部将对19个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和25个县直单位“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2.规范活动资料。各基层党支部要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全程纪实。活动结束后,党支部要做好活动资料归集整理,每次活动做到有方案、资料、记录、考勤、图片等,并按要求分门别类填写好“三会一课”记录本。
3.做好宣传报道。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运用澧县先锋网、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介,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主题党日”活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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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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